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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麻醉药 卫生部门发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02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获悉,今后医疗机构需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印鉴卡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发。

  据悉,以前,印鉴卡由药品监管部门核发,自11月1日起,调整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发。市卫生部门要求,2005年11月1日前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取得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仍可凭印鉴卡买药,原印鉴卡使用至2005年12月31日。原麻醉药品专用卡自2005年11月1日起停用。新的印鉴卡明年1月1日启用,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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