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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企业出口核销手续 旅游购物报关不需汇核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15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分局获悉,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对外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为便利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活动,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旅游购物商品出口退出外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旅游购物商品报关不需要再使用出口收汇核单。

  据了解,此次《通知》将“旅游购物商品“海关监管方式列入“不需要使用出口收

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以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出口报关的,海关不再验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出口单位旅游购物项下收(结)汇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此次《通知》还指出,旅游购物项下收(结)汇不得用于其他贸易方式的出口收汇核销;对于已在外汇局系统中的旅游购物项下出口未核销的数据,不再需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分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对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调整,进一步简化了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利于企业日常贸易活动的开展,是完善外汇服务管理的一项新举措。

  (本报记者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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