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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港澳定居警方划出分数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21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公告,规定2006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办法。

  统一定居分数线。2006年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具体如下:夫妻团聚类为182.6分,即2001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子女投靠亲属类为16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定居香港或者澳门,或父母双亡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有直系

亲属或近亲属;子女照顾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照顾,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的直系亲属。

  审批中还需注意,夫妻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夫妻一方年满65周岁、另一方年满55周岁的,可不参加打分排队,2006年内均可安排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在被批准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时,可以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18周岁子女;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经核实身份后,可自行选择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时间,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上报材料要齐全、规范,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材料、结婚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港澳居民的身份及相关的病症、残疾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63961996

  (记者丁香乐实习生庞青青)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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