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认定价格评估机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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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物价局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对社会中介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进行认定,以规范价格评估行为。 对于涉及以下价格评估业务的人员和机构,需要对其执业资格进行认定:一是在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处置以及实物抵税事务中的价格评估;二是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所赔、物品拍卖、资产评估、财产分割、工程审价、清产核资、经济纠纷、法律 诉讼、司法公证中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价格评估。目前全省已有县级以上价格认证机构181个,从业人员11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