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流入地15日内要查验《婚育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2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谭克扬 通讯员 董丽 陈睛孙永忠)从2006年1月1日起,《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细则》(试行)将在全省施行。这部规章中规定,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应免费及时为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流入地计生部门或用工单位要在流动人口到达15日内查验《婚育证明》。这标志着我省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将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12月29日在长沙召开的全省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指示精神和上述规章进行了部署。省计生协会会长董

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流动人口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同时,也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我省是流动人口大省,每年约有855万流动人口,占全省总人口13%,居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第二位。统计数据表明,现在全省每年的违法生育有80%发生在流动人口中。因此,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服务是当前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可以说抓好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就等于抓住了稳定我省低生育水平的“牛鼻子”。

  规章中界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流动时间在15天以上、跨县级行政区域流动的为流动人口。规章规定,全省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网络,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构,乡级计生办要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要依托覆盖全省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网络信息管理服务机制,实现省内及省与省之间的流动人口计生信息查询、反馈。规章还规定,《婚育证明》有效期不超过3年,逾期未续办或补办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流入地要为流动人口提供计生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免费为其发放避孕药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