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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麦秸引起大火 大意农民被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01 检察日报

  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曲宽明失火案,12月26日,由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曲宽明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6月11日下午,巩义市康店镇农民曲宽明在自家麦地里焚烧麦秸秆,由于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引发火灾,造成村民刘春强、刘春武、陈红欣和杨永祥尚未收割的44亩小麦和27户已经种上秋庄稼的166亩麦茬地全被点燃,经巩义市

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毁的44亩麦子价值3.8万余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曲宽明的亲属赔偿了各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

  (张俊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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