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只小狗缓刑期间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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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18 宁夏日报 |
华兴讯(记者 李荣华 通讯员 赵欣)赵某于2004年因为故意伤害罪被惠农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再将一狗主人打成重伤。日前,惠农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再次批捕犯罪嫌疑人赵某。 今年7月1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赵某路过邻居王某家门口,王某家的小狗跑出来追咬赵某,赵某顺势踢了小狗一脚,王某听见小狗的叫声从家中出来和赵某发生了口角,继而撕 打在了一起。在相互撕打的过程中赵某捡了半块砖朝王某头上砸去。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系重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