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年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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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31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12月2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专门就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追究的规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正福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王正福强调,要认真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让每一个行政执法单位和每 一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和了解这项制度,自觉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办法》的贯彻实施。要及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完善追究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者:刘超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