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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不得小于1.2万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39 南方日报

  海珠区率先出台广州首个民办学校管理办法

  初中不得小于1.2万平方米

  每年要在网上公布审计报告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见习记者/亓欣欣通讯员/谢强吴美贤周淑仪)记者昨日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海珠区将实施《海珠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民办学校的注册资金、占地面积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据悉,这是广州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规范性的民办教育文件。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50万

  作为民办学校最多的老城区,海珠区在该《办法》中规定:申办民办初中和小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规模在18个教学班以内的民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规模是24个教学班的民办小学,学校的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民办初中的占地面积须不少于12000平方米(原教育规划用地除外);申办民办幼儿园建筑面积须不少于600平方米,占地面积须不少于650平方米,寄宿制的幼儿园每班要设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睡室;申办民办培训学校的,校园占地面积须不少于5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须不少于2000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申办民办培训中心,校舍建筑面积须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

  10所民办学校面临整改

  《办法》中规定,民办学校必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在海珠教育纪检监察网上公布,同时将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报审批机关审查。

  此外,为了杜绝民办学校因场地租赁问题影响教学,《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应提供校舍房产产权证明及符合法规要求的、租期6年以上的协议书,还要提供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的证明。

  据了解,目前海珠区民办学校共有323所,其中民办中小学31所,按目前的统计,有10所学校不符合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格。据悉,由于《办法》只针对新申请办学的小学,对于现有的学校,将运用市场调节的办法,促进其整改或自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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