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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退休费统筹年限 认定下月4日起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佛山市社保中心和禅城分中心将在下月4日至8日,在原市委党校操场举行“延后缴费”等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现场咨询和退休费统筹年限认定的登记手续。元月8日后,申请认定的原固定职工未登记的仍可到原单位、中承公司本部登记。

  据介绍,凡1994年6月和1998年8月未办理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手续的佛山市属和禅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均可凭身份证到现场办理登记。同时,已参加

市(区)社会保险且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也可到现场办理咨询。

  职工申请认定参加退休费统筹年限的手续主要分为登记和正式办理两大步骤。申请认定的职工先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登记;原单位已解散的,市属原固定职工到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或中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禅城区属原固定职工到禅城分中心登记。登记后,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具体办理时间,再分别到市社保中心或禅城分中心办理。

  此外,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四区也将于元月4日起正式办理退休费统筹年限认定手续,符合认定条件的各区属原固定职工可直接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咨询和登记手续。

  刘三琴邹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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