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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迟迟不办医保此事该谁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43 南京晨报

  昨日,晨报报道了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没人管,职工想自己参保却又遭拒绝的现象。文章刊出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一天下来百余名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所在单位迟迟没有办医保,更有一些失业人员本来是可以自己参加医保享受待遇的,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结果却无法再享受医保待遇,加重了生活负担。他们都发出同样的感慨:单位不给我们办医保,怎么没有人管一管呢?该谁管呢?

  找份工作丢了医保

  “真是让人想不通”,家住南湖安国村的李渔乡先生说,2002年下半年,他被原单位买断工龄成为失业人员,一直以来都没有正式的工作,靠在路边摆摊维持生计。去年按照政策,李先生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办理医疗保险,减轻了不少看病吃药的负担。今年7月份,街道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李先生得以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干保安,一个月的试用期后,该公司与李先生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却惟独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李先生一打听得知,该单位所有员工都是没有医疗保险的,只好试着自己去缴费,可遭到医保部门的拒绝,想续都续不起来。到10月份,因为无法正常缴费,李先生的医保账户中断超过三个月时间,前面的缴费记录就自动作废,也就无法再享受医保的优惠待遇。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李先生在医保部门得到的回复都是,必须由单位缴费,个人无法续保,虽然想不通,现在也只能接受现实。对李先生这样的大龄失业人员来说,找份工作真是很不容易。读者赵女士也反映,她在原来单位参加了医疗保险,可现在的单位没有医保,如今医保账户同样无法继续缴费,只得作废停止享受待遇。

  建议医保强制执行

  读者来电中最多的还是反映所在用人单位不为他们缴纳医保费。周先生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已经有3年时间,可一直没有医疗保险,生病吃药全是自己掏钱,单位从来不过问。周东先生说,既然政府部门有明文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就应当遵从,而不是能拖则拖、能赖就赖。另外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当担负起责任,对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整改甚至是查处,可现在,有关医疗保险参保的举报投诉没有哪个部门受理解决,这就给了一些用人单位有可乘之机,既然没人管,单位自然没什么参保积极性。退休人员刘先生说,医疗保险既然是国家规定的五种社会保险之一,就应当像养老保险一样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强制推行,用人单位如果不为职工缴养老保险被查出来,直接通过地税代扣的方式补缴,还要加罚滞纳金。医疗保险也完全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让用人单位不敢逃费。

  读者质疑不能续保

  对于目前医保暂行规定中有关职工不能自己缴费续保的内容,很多读者都表示无法理解。“单位应该缴多少我们就付多少钱,为什么不能续保”。读者李勇先生说,他认为这样的规定好像没什么道理,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既然单位不愿意缴费,那么职工本人将单位应该缴纳的部分补足不就行了吗?惟一的区别只是医保费是由单位来缴还是由职工自己去缴,单位缴费就可以接纳,个人缴费就拒不接受,这让人想不明白。其他的读者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既然是足额缴纳医保费,医保部门就没必要限定死了必须由单位来缴费。对此,记者与南京市医保部门人员取得了联系。该部门的杨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医保参保过程中确实有一些无法续保的情况发生,这些续保是不符合现阶段南京市实行的医保相关规定的。杨主任还说,该暂行规定是经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调研、讨论后,经市政府同意颁发实施的,在没有新的规定出台之前还将以此为准。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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