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酒吧吸毒检方起诉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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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5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马芸 通讯员 蔡盛)为顾酒吧的生意,身为酒吧董事竟放任他人在酒吧内服食摇头丸等毒品。昨天,这位董事王强被静安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 王强今年8月被聘为万航渡路上某酒吧的执行董事,具体负责酒吧的经营活动,根据业绩还可获得10%的干股。然而不久,王强发现酒吧内时常有人聚集在吸食摇头丸等毒品。明知此事违法,但王强想到制止他人吸食可能会影响酒吧的生意,从而失去这些老“主顾” ,于是便“睁只眼闭只眼”,容留这些人在酒吧内“为所欲为”。今年9月22日凌晨,王强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