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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劳动者权益换取眼前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0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程刚

  “我们现在很多方面是在以侵害劳动者基本权益为代价,来换取眼前的、暂时的经济利益。”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乌日图委员的这番话,正是常委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昨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作了关于《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其中指出,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尤其是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曾经参与执法检查的乌日图委员注意到,从纺织品到皮鞋,近几年,我国与其他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纠纷不断。中国制造商生产的纺织品不仅仅在欧美,甚至在非洲市场也遭到了抵制。“为什么我们的纺织品能够占领国外的市场呢?不是技术先进,也不是管理有优势,就是靠劳动力成本低。”他说。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今年9月开始,对《劳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了105家不同类型的企业。检查组还随机抽取了全国40个城市的2150家企业,发放并回收了3.1万份调查问卷。检查组曾多次和商务部、劳动工资研究机构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劳动力成本问题。

  与中国外贸出口数据年年攀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上亿农民工低下的工资水平。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即使现在的劳动力成本翻一番,中国很多行业的劳动力成本也远远低于国外平均水平。

  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企业几乎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作为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的企业甚至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水平。闻世震委员注意到,现在有的地方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仅300来元,劳动者只能靠加班来提高收入。这些地方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适当提高工资水平,未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一些委员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方党政领导担心一旦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导致投资者不愿意到当地投资。另外一方面,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造成我国廉价劳动力绝对供大于求,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无力与处于强势地位的资本就工资问题讨价还价。

  石广生委员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外资协会会长。有些中小外资企业向他抱怨现在劳动力成本提高了,会影响他们的经济效益和出口竞争力。社会上也有人认为,劳动力成本提高会影响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

  他表示,适当提高劳动力成本有利于产业结构的提升,有利于一般产业的转移,比如从沿海转到内地,中国干不了的可以转到国际上去。

  路明委员尖锐地指出,现在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只代表有产者和投资者。所以才出现了有些地方对劳动保障执法设置障碍,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必须经过“优化办”、“软环境办”批准等怪现象。

  政府本应居于资本和劳动者之间,起到协调劳资矛盾失衡的作用。但有些地方党政领导出于政绩考虑,屁股坐到了资本的板凳上。这也大大降低了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违法成本。

  “为什么劳动法执法检查中会发现这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法制的刚性不够,而违法的成本太低。”郑功成委员认为,这样的格局使得守法的企业和不守法的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必然促使更多的企业不遵守法律。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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