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将投4500万帮127居委会搬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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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焦向阳通讯员亚明、海靖)“逐步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社区居委会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工作有权拒绝。未经政府批准和街道办事处确认的工作,不得直接向社区居委会布置;确实需要委托社区居委会完成的工作,必须经区政府批准……投入4500万元,2006年底前帮全区127个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全部搬到80平方米以上的‘新家’……”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工作建设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新越秀未来几年将逐步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针对居委会减少各种重复的考评、检查活动,减少流于形式的资料建档、虚设机构牌子上墙,减少社区居委会超职责范围的各种负担。区财政与市协同确保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等经费不低于每年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