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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该否强制使用简体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20 南方都市报

  市政府发文评估用字规范,民间用字繁体连篇

  深圳该否强制使用简体字

  本报讯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随后特别发文,开始对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近日,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市级初评重点单位”的规范使用

语言文字情况进行了检查。但记者调查发现,规范深圳民间用字难度重重。该不该强制深圳所有招牌都规范使用简体字?各界对此问题看法并不统一。

  本月27、28两日,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重点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学校、大众传媒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用字检查。语言文字专家苏家驹说,虽然这些单位的用字情况很好,但社会上一些商户却繁体连篇。

  昨天上午,该委员会主任唐骏介绍了国家规范用字用语行动的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但我们在检查中却发现,深圳的一些使用繁体字、不规范字招牌的商户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立法。”唐骏说,为此,深圳市人民政府特别发文,并开始对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深圳的工作目标是,在2010年前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深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民对这个问题的意识还有待提高,而规范用语用字对实现“文化立市”的战略意义重大。

  “深圳在规范用语用字方面,确实比其它城市面临更大难度,身处广东地区,又毗邻香港。”苏家驹认为,不过现在港人也在学简体字,沟通不是问题,不过,在内地规范使用简体字是立法在先的,市民应该首先有守法意识。

  如果不守法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唐骏很无奈,“按法律规定,行政警告而已。”但根据《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中有不规范使用情况的,将会被处以罚款。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明年元旦过后,工商局将重点查处深圳主要街道大广告牌的不规范用字问题。

  ■记者调查

  19块招牌37个繁体字

  横岗街道办所在的深惠公路上,路两侧的街铺中超过80%的店铺招牌都使用了繁体字。记者在路西侧粗略地进行了统计,一段约500米长的路段上林立着20多家商铺和工厂,其中以繁体字制作的招牌有19块,共使用了37个繁体字。

  横岗街道办文体中心的柯副主任告诉记者,原来街道办下辖的很多企事业单位的公章都使用了不规范汉字,连街道办自己使用的公章上,“深圳市”中的“市”字也是繁体字,这次进行检查评估时,对这些不规范的公章全部进行了更换。

  “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规范简体字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强制更换招牌等有很多具体的麻烦。”柯副主任说,街道文体中心并没有执法权,政府在这方面也没有相关的法规和条例,明确指出由什么部门、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直接监督及管理,特别还涉及到港资企业和工厂,文体中心只能以街道办的名义下发通知,做一些工作。

  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铺的罗先生早就接到了城管部门送来的《规定》,可他暂时并没有更换自己招牌的打算。“换我店里这么大一块招牌,最便宜也要千多元,我原来的牌子好好地用了四五年了,要换,谁出钱呢?”

  ■七嘴八舌

  深圳市民:不太有所谓

  记者采访到的市民大多对商家是否必须使用简体字“不太有所谓”。不过市民张先生认为,繁体字是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学校已经不再教学生繁体字了,现在还要把生活中的繁体字以简体字代替,等认得繁体字的最后一代离开世界,这部分文化会不会就此完全丧失?

  香港居民:看得懂简体

  香港居民李先生:虽然很亲切,但其实大可不必考虑我们香港人认字方不方便。香港人适应简体字完全没问题的。

  商户:繁体招牌显个性

  个体经营者周小姐:更喜欢在招牌上用繁体字,因为笔画繁富,给人的感觉很饱满,更有视觉冲击力,读书写字应该使用规范简体字,可需要体现个性的招牌没有统一必要。

  采写本报记者温元元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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