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公司法》允许一个人办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法要点

  公司注册资本下限降至3万

  1993年的《公司法》根据公司的经营内容分别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最低1000万元。《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再按经营范围设定,统一降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到500万元。

  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反响:广州一些个体经营者表示,以前想开公司苦于没有资金,现在将考虑去工商部门把个体户“升级”成公司。

  允许一个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1993年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在两人以上,50人以下。于是,以前为了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一些投资者拉来配偶、朋友、亲属、员工当“充数股东”,一旦出现问题,法律责任很难追究。

  新《公司法》首次明确,允许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股份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能作为法人股东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是独资。

  贴心指引

  目前,对“一人办公司”,《新公司法》中有所保留。“一人办公司”还可能存在多种法律风险,市民必须充分考虑:

  新《公司法》中明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将自己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混同,将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还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则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