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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明年3月5日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号主席令,分别公布了畜牧法、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交通部部长的任免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将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纲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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