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外来小孩鄞州读书可获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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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1:2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郑仲晔通讯员陈恩 宁波晚报讯从2006年春季起,在鄞州区义务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小孩可获资助,每生每年标准为小学300元,初中500元。 根据鄞州区近日出台的规定,资助对象分别为所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暂住证 ,并在义务段学校就读满五年以上的流动儿童少年(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有一个子女享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义务段学校就读一年以上、不满五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儿童少年。资助对象必须做到五证齐全,即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工作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原户籍地户籍证明。对就读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流动儿童少年,将按学校在读数的10%比例进行资助。资助费将以“流动儿童少年教育资助券”的形式发放给流动儿童少年,此券可抵作现金,支付就学费用。同时,鄞州区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实施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义务段民办公助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一次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民办公助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建设及设备费,按当年总投入的10%进行补助。另外,对两类学校进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按在校学生人数每生每年50元的标准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