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农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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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1:33 东方网-劳动报 |
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历史上,“皇粮国税”一直牵动着中国的兴衰。农村税费改革设计者之一、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说,尽管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改革,以扩大纳税面,让有地产、有钱财的人多纳税,但由于吏治腐败,负担最终转嫁到农民头上。即使是屡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 盛世”,也只是短暂的轻徭薄赋,历代封建统治者始终未能跳出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黄宗羲定律”。革命战争时期,广大农民用一辆辆装满粮食的小推车,“推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