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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将对人民法庭开展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1:4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倪晓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明年最高法院将对人民法庭在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大检查。

  2005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要求人民法庭至少配备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司法警察。少数民族地区应当配备懂当地民族语言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对人民法庭的审判、办公用房,以及适

应审判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的配备,也作了要求。对于基本建设经费的落实,决定作了明确说明。

  据悉,这次大检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人民法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落实情况。包括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的落实情况;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是否已经方便人民群众;是否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力度;是否增强了便民、利民、为民意识,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司法为民。二是检查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民法庭思想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情况。三是检查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情况。包括人民法庭的审判、办公用房达标情况;是否已经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通讯设备以及人民法庭的专项建设经费的管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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