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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1:54 生活报

  李连庆 本报记者 张姝

  本报讯日前,齐齐哈尔市出台了《齐齐哈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于12月16日起开始施行,成为黑龙江省首个完善、具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法的地市。

  《办法》对“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

”、“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进一步做了详细规定,目的是使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卫生执法部门等对突发事件有明确的理解。

  《办法》将突发事件分级,分别按照红、黄、橙三种颜色警示,便于公众掌握和了解相关事件情况。《办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项资金和专项物资保障制度。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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