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看病可刷医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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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3: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完成医疗保险联网的省份 本报讯(张敏)今日起至春节期间,我省(南平市要延迟到2006年3月份)凡符合条件的、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卡的医保人员,均可向参保地设区市以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卡。 四类人可办异地卡 昨日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全省医疗保险联网异地就医服务对象范围为:省内跨设区市异地退休安置、异地工作、转诊及转院参保人员;临时出差、探亲等将视情况而定。 可在异地持卡结算 异地就医卡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定制,在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时发放并收取制作工本费15元,一人一卡。参保人员使用异地就医卡期间,原医疗保险卡暂停使用。 参保人员可凭异地就医卡,在指定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持异地就医卡在省内异地就医,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因急诊抢救、年度结转停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故障、异地就医卡挂失或损坏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刷卡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审核报销手续。住院期间发生上述情况的,应告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求其医疗费用的处理方法。 由于工作调动、结束转院就医或其他原因,参保人员回到参保地时,需持异地就医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恢复使用原医疗保险卡手续,同时冻结异地就医卡,由参保人员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首批办卡设限 首批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卡的对象,仅限于在省本级或设区市以上医疗保险机构参保的人员。 凡上述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均可视个人需要,向参保地设区市以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审批登记手续。经审核批准后,由设区市以上参保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 据悉,我省是全国首个完成全省医疗保险联网工作的省份,除南平市因办公场所搬迁和信息系统改造需延迟至2006年3月份外,其他设区市均已完成与省异地结算中心的联网,2006年2月15日正式在省级与设区市之间开展异地就医刷卡结算,2006年上半年将完成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全省医疗保险联网。(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