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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5年房地产业:宏观调控下开始理性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4: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30日电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2005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变革最多的一年,在这“中国房地产的政策年”里为了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从中央到地方陆续下发众多的法规行政条文,力求规范和整顿国内的房地产市场,高热的房地产业在2005年呈现出理性回归的迹象。

  2005频发政策组合拳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称,“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从2005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房贷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就稳定房价提出八条意见,被业界称为“老国八条”。

  4月27日,国务院发布新“国八条”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并认为目前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5月11日中央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保证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打击炒地”、“期房禁止转让”为后续具体政策的出台定好了基调。

  5月末,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从2005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此通知对压制投机炒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报告认为房价上涨过快暴露中国房地产市场五大制度缺陷、房地产信贷面临六大风险。央行建议取消期房预售制度,由此建议而引发了一场消费者、开发商、专家激烈的辩论。

  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二手房交易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一纸通知充分证明了国家有关部门希望借系列税收政策,切实打击楼市中的炒作与投机行为,进而平抑房价的决心与力度。

  12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表示,为稳定房价,明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

  “国八条”成为楼市分水岭

  “国八条”明确指出,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导致房价上涨过快,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综合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及利用舆论法律手段,控制不合理的需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随后的“新国八条”再次显示了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这次调控不再局限于敲边鼓,而是直接深入到土地、税收、金融等楼市心脏地带。

  “新国八条”是对“国八条”的解释与细化,是更为具体的硬性措施,每条措施都直指房价涨幅过快。政府显然已经注意到了房地产市场里存在的信息不畅通、房地产运作太模糊等弊端,将在加强楼市舆论引导、增强楼市交易、政策透明度方面强化力度,强化法制,加强监管,推动楼市走向真正健康的市场经营之路。

  “新国八条”等重量条款之后,全国的楼市进入了一个微妙的转折期。在交易清淡、预期继续看跌的压力下,上海众多楼盘纷纷“跳水”,紧接着杭州、成都、昆明、合肥等地的房价也在下降。但与上海等地房价“应声而落”形成反差的是,北京市场的房价仍在高位波动。

  从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过快的房价涨幅得到了抑制。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一季度上涨幅度是112.5%,一到二季度涨幅是10.1%,而一到三季度涨幅是8.8%,前三季度房价的涨幅呈稳步回落态势。

  经济适用房有望抑制房价上涨过快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房价上涨8.8%仍是个不低的速度,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表示:“如果把房价和房地产投资的增速突然一下拉下来,既不符合经济运行的规律,也不符合政府和百姓的利益。”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出的另一个主题是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过快上涨的房价,与商品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有着直接关系。

  年中,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两组一升一降的数据令人记忆犹新:上半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同比下降14.6%,而同时,全国完成商品住宅投资同比增长21.3%。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2005年楼市调控措施的亮点之一。如何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成为这次宏观调控提出的第三道试题。随后,国家有关部委连连出招,《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相继出台。

  客观地说,从国家有关部门到地方政府都在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经济适用房曾经带给大家太多的期望,但回首几年的经济适用房市场却不免让人失望。

  5月13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将严格控制以中小套型为主,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真正让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受益。《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后续的政策正在完善经济适用房市场的运行规律,国家为了平抑房价所做的种种努力,2005年只是一个开端。(胡亮 夏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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