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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就餐还收包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6:4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邓慧忠记者侯晓非)“没想到在这家饭店吃饭还要交‘包房费’,不交钱说啥不让走。”12月23日,两名外地游客在站前一家饭店内被强索了50元“包房费”。在经过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该饭店遭到相应处罚。

  当天下午,凌河工商分局接到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转来的举报电话,称有两名外地客人在锦州火车站站前就餐时被“宰”,如果情况属实,很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要求要迅

速调查处理。站前工商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了当事人居住的延安旅社了解情况。据这两名黑龙江省游客称,他们是准备到赤峰办事时路过锦州,下车后,在站前附近被一家饭店的服务员“热情”地接进了饭店,并极力让到“包房”进餐。吃过饭后一结账,两人发现账单有出入,就要求核对。该饭店服务员声称:“餐费53元,另收50元包房费。”“饭店就餐还要收啥包房费?这钱我们不给。”就在两人表示不能接受所谓的“包房费”时,该饭店服务人员当即威胁说:“这钱你们必须掏,否则就出不去饭店的门。”见对方气势汹汹,两人只得极不情愿地多付了50元结账。出门后越想越窝囊,他们就给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打了举报电话。

  经过去该饭店调查核实后,工商人员指出,该饭店的做法带有欺诈性质,当即责令该店主立即将多收的50元钱退还,并向两位外地投诉者赔礼道歉。工商部门还依法对经营者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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