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饮用水源保护]梅溪河堤仍有人焚烧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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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6:4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史、吴俊忠,特约记者周英炜摄影报道:今年9月,韩江梅溪河杏花桥至梅溪桥闸江面出现油沫,环保部门在接到市长专线指令后,就启动了应急预案,快速作出反应并查明真相:原来是上游暴雨过后将平时拥集在河涌里的垃圾冲到韩江致使江面出现油污。 在一个水源一级保护区里,记者见到有几个村民正在江上捕鱼,而江岸的对面依稀 可看到两个年青人正在焚烧堤坝上的生活垃圾,飘起的浓烟弥漫了周围的江面。“按规定这些都是不允许的,不过管的部门不同,也管不过来。”附近的一个村民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我市供应中心城区用水的庵埠水厂、东墩水厂、月浦水厂三大水厂取水口均在梅溪河,庵埠水厂取水口设于潮州市境内,东墩水厂、月浦水厂取水口则在下游的汕头市境内,取水口的位置正好都在汕头市和潮州市的交界地段。在水厂取水口附近存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水上加油站、油品装卸点及输油管道等污染源,直接影响到汕头市3个水厂水源安全问题。经省环保局多次协调,这些污染源曾被取缔。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污染再次出现。梅龙水上加油站虽位于庵埠水厂取水口的下游处,但位于东墩水厂取水口1公里安全取水范围内,由于船只及输油管道已陈旧,输油及加油时有不少渗漏,有时甚至还有破裂漏油等情况发生。 有关人士指出,当前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的现象;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污染隐患突出;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制定具有汕头特色、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度前瞻性的地方性法规来保护饮用水源,是十分必要也是可行的。 (责任编辑:黄幼华、林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