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瑞都案首波被告宣判 苏惠珍余陈月英分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7: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30日电引起各界关注的新瑞都弊案,台北“地方法院”30日就第一波被告部分宣判,其中前新瑞都负责人苏惠珍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前“总统府”资政余陈月瑛被判刑1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至于全案第二波被告部分,前“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等人涉嫌新瑞都、尖美、展云、中广售地等相关内线交易和洗钱等多项弊案,目前仍在台北“地

方法院”审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