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官员吁海外中国公民加强自我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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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20:5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于荣张大成)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魏苇30日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近年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案件中,除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外,有相当一部分与中国公民对国外情况不了解甚至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有关。 他指出,领事保护工作不是万能的,除了事后干预,公民保障安全的最好办法是加强预警意识。为此,他详细介绍了中国公民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的几点注意事 项。首先,出境前要搞清楚在异国他乡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出境后,要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要做所在国禁止的事情。 他特别提醒中国公民出境前,应对前往国家的政治情况、法律规定、治安情况、风土人情等做详细了解,不要在国外我行我素,不顾及当地影响。如:许多国家法律禁止外国人持旅游签证入境从事商务活动,中国公民应当遵守。在国外除了持有有效护照、签证,还要有合法居留、就业的许可,不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准备出境的公民可查阅外交部网页“出国特别提醒”栏目的预警信息和《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尽量避免使自己身涉险境,并对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麻烦做好心理准备。 第二,要多留意当地的社会治安变化,采取适当自我保护措施。如:不要在公开场合暴露钱财,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黑暗处打出租车;在街上捡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不要在黑市上换汇,以防被骗;文件、钱包、护照要分开放置,不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遇警察检查你的护照等证件,如手续不齐全、不完全合法,也不要逃脱,否则涉嫌违法,要冷静对待,配合检查,同时,可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防止上当受骗,并为以后投诉做好准备;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遇刑事案件,应马上向案发地警局报案,不要私了,要积极与警方合作;遇失窃要请警方出具一份较为详细的遗失证明。如不幸遭遇事故,要到医院及时就诊,并开具诊断证明等等。这些办法都可以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 第三,发生重大事件后,可与中国驻外使领馆联系求助。如在境外被羁押或判刑,当事人有权要求与中国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请求领事探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获得必要的法律协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