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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特大持枪杀人案一审宣判:弟弟无期 哥哥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2:16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饶右江)12月29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今年2月份发生在横县的特大持枪杀人案[相关新闻>>歹徒困兽犹斗枪杀治安队员 横县枪案通缉犯昨落网]作出一审宣判:覃家康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覃庆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2月20日下午3时许,横县县城街头发生一起恶性特大持枪杀人案:两名可疑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伺机作案时,被驾车巡逻的治安队员追赶盘查,于是掏出自制手枪疯狂开枪射击,造成3名治安队员一死两伤。犯罪嫌疑人覃庆泉被当场抓获,其同伙、胞弟覃家康侥幸携枪逃脱。

  覃家康归案后,除如实供述其与覃庆泉的犯罪事实外,还交待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与覃庆泉分别在大化、宜州等地抢劫、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还检举揭发了覃庆泉和覃高鹏(另案处理)在河池市金城江区抢劫杀人案;覃庆泉和廖建国(另案处理)预备抢劫案;以及覃庆泉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的犯罪事实。

  根据覃家康提供的线索,同年3月4日和9日,公安人员分别在宜州市德胜镇、南丹县虎行村将覃高鹏和廖建国抓获。覃家康归案后,因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对其抢劫罪予以减轻处罚。

  编辑:杨东 作者:王克础 饶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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