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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明年“下岗” 将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13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30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1998年中央决定在全国普遍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7年来,共有2700多万下岗职工通过这一制度得到了有效帮助。作为一项过渡性保障措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基本完成历史使命。

  他表示,从2006年起,企业新裁减人员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通过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基本生活,通过落实就业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对一些地区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的遗留问题,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并轨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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