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77位中老年人损失9992万元 “蚂蚁王”诈骗一审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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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1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广州变相传销活动的“龙头老大”——墨龙公司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用卖蚂蚁可以取得高额回报的伎俩骗走2000余名市民1.1亿元的“蚂蚁王”王日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13名原墨龙公司员工则被判处两年四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0年12月,王日升将广州市金璨企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 广州墨龙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龙公司),自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运营和资金的使用。2001年5月至2003年9月间,王日升招聘人员先后成立了墨龙公司穗丰分公司、东风分公司、华海分公司、天河分公司、华信分公司、越秀分公司等分支机构。这些公司均分工严明,由被告人李红云等13人分别担任财务、会计、策划、总监部门负责人等职。该公司诈骗的对象主要是中老年人。上当者先是收到墨龙公司中奖电话,随后领到镜框、陶器等免费礼品。然后公司员工便以3800元一窝的价格推销“拟黑多刺”蚁种,并由公司代为养殖;公司承诺两年内可获取7600元的高额回报,回报率100%。事实上,墨龙公司的两个基地,位于白云区同和镇大源村的大源蚂蚁养殖基地在案发时处于无人管理的荒废状态,只有两个看守人员。养殖场里所养的蚂蚁全都死光,一直没有任何收获。而增城宁西镇的生产基地则根本就没有生产过酒,车间内摆放的墨龙玉液、风湿酒等成品,都是墨龙公司委托其他公司生产的。 由于公司在一开始确实兑现了承诺,部分“投资者”享受到了“分红”,墨龙公司的无本生意开始越做越大。法院证实,到案发时候为止,公司一共吸收了1.1亿元的投资款,2077名被害人共有9992万元至今不能追回。 图: 14名被告齐齐听判,左一为王日升。罗伟雄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