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黑客”删除数万帖子不识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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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佛山讯(记者翁晓鹏通讯员陈冬生)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日前侦破一宗擅自修改网站数据的案件,嫌疑人是在广州某学院就读的大二学生。该名大学生为了检验书中黑客技术是否有效,竟然进入佛山某知名网站进行“试验”。广州公安机关给予刘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黑客入侵数万帖子一夜失踪 12月9日清晨,佛山某网站论坛上数万个帖子的主题和内容丢失,经检查,发现该单位网站于7日早上曾被“黑客”入侵,“黑客”修改了网站论坛数据库上的部分数据,所幸网站在事发前一天曾做过数据备份,才未造成大的损失。 案件发生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网监大队立即对该案开展侦查,发现入侵该网站的“黑客”来自广州,佛山警方立即与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处取得联系,得知入侵网站的源头位于广州市某学院内。 在学校保卫科的配合下,民警对几名可疑人员进行了调查。在民警的教育感召下,正在就读该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刘某主动供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学生黑客只会破坏不懂修复 刘某是一名电脑爱好者,对杂志上刊登的计算机应用技术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半年前,刘某在某电脑杂志上看到一些介绍黑客技术的文章后,便一直想着验证一下书中所述的黑客技术是否有效。12月7日,刘通过修改论坛数据库的方式在该网站上进行试验,修改后刘又无能力对数据库进行修复,结果导致网站数据的丢失。 当民警出现在刘的面前时,刘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警方提醒: 网民必须熟悉网络管理法规 警方提醒广大电脑爱好者,经常从事网上活动或利用互联网资源的人员,必须熟悉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法规,所有网上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否则,触犯了法律,造成了损害,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警方介绍说,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