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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后”名誉案出现法制史上罕见一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2:32 兰州晨报

  “末代皇后”名誉、肖像权纠纷案一审后出现中国法制史上罕见一幕“国舅”认判律师坚持代为上诉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12月29日,记者从北京有关方面了解到,备受全国媒体和广大读者关注的中国“末代国舅”郭布罗·润麒先生状告甘肃某报、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末代皇后”婉容名誉、肖像权等纠纷案,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院一审驳回上诉。但是,记者了解到,“国舅”状告甘肃某报案在法定时间内没有上诉;“国舅”状告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在上诉期限内“国舅”曾表示不想上诉,但郭布罗·润麒的常年法律顾问、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兵却告诉记者,针对郭布罗·润麒先生当时的特殊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郭老对他在本案处理中的“特别授权”,在上诉期限的最后时刻,他用特快专递邮件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的正本和副本。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在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律师启动“特别授权”上诉的行为,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律师建议郭老“慎重考虑”连线北京郭老曾表示不想上诉

  12月29日晚,张红兵律师通过电话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当记者问到“有媒体报道郭布罗·润麒对有关婉容名誉、肖像被侵权的两个案件不上诉”时,他回答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他认为,不上诉不是郭布罗·润麒先生和他之间的联系人转达的郭老要求上诉的意见,他随即开始准备上诉状。这时,北京某报发表了《末代国舅没钱上诉》的报道,他感到非常意外。为了核实不上诉是否是郭布罗·润麒先生的真实意愿,12月19日晚,他和他的助理谢华平律师一道,带着上诉状的正、副本和他建议郭老上诉的《法律意见书》、确认他代理二审诉讼的《委托书》等到郭老的府上面谈上诉事宜。19日晚,郭布罗·润麒先生曾对他表示了自己不想上诉的意见,其理由,一是他属于工薪阶层,再打官司确实有一定的经济负担;二是他本人年纪大了,二审诉讼虽有律师操力,但是自己也得考虑,精力的确不够。律师建议郭老“慎重考虑”

  张红兵律师对记者说,他当时告诉郭老,根据郭老与华泰律师事务所订立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因为与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一案没有索赔金额,所以律师代理本案一、二审,不向郭老收取一分钱的律师费,郭老仅需要交160元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张红兵律师说,他还告诉郭老,他在本案一审中的工作做得很扎实,又在认真研究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写出上诉状,因此,郭老不必为二审诉讼耗费多少精力。

  张红兵律师说,考虑到本案还在上诉期内,当时郭老并未明确表示自己决定不上诉,所以他才将上诉状等材料留下来,建议郭老再慎重考虑一下,并请其在12月21日中午12时前给予电话答复。郭老认为二审不可能胜诉

  张红兵律师说,按照约定的时间,郭布罗·润麒先生委托正在为他处理另一法律事务的北京市泓理律师事务所的赵雅君律师对他电话作了答复。

  赵雅君律师对他答复说:“您的意见与郭布罗·润麒先生的助理和我的意见完全一致,我和郭老的助手又做了郭老的思想工作,但还没有做通。”郭布罗·润麒先生说,一审法院审理这两个案子拖延了一年多的时间,又到档案馆查阅历史档案才认定原告主体合格。由于种种原因,郭老认为在二审中根本不可能胜诉。老人还说,今后,不管别人再说婉容什么,他都不说话了。律师启动“特别授权”上诉

  张红兵律师说,他当即告诉赵律师,郭布罗·润麒先生的这种想法是不妥的,是对目前国家司法制度的一种误解。不上诉并非郭老的真实意愿。之后,他采取非常措施,行使郭布罗·润麒先生在委托他处理本案时的特别授权,用特快专递邮件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了上诉状。

  张红兵律师说,同时,他与赵雅君律师约定,利用争取到的时间,请赵律师和郭老的助理继续做郭老的思想工作,争取老人回心转意;若郭老最后不同意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他就撤回上诉。代为上诉有授权依据

  张红兵律师解释说,郭布罗·润麒先生委托他代理与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时,授权委托书载明他代理的期限为该案“处理完毕之日止”,包括代理一、二审,甚至申请再审;同时载明:“代为上诉”。我国的民事诉讼是二审终审制,现在本案需要上诉,郭老并未解除对他的委托,他代为上诉是有授权依据的。上诉是为“三个有利于”

  为什么张红兵律师对此案件的上诉这么执著呢?

  他对记者说:其一,他作为本案一审的诉讼代理人,对本案案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该案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上诉以后,二审法院支持郭布罗·润麒先生诉求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他行使“特别授权”为郭老争取时间,以便有回旋余地,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二,他从事律师工作近20年,不管是代理因“饶、赵案”引发的央视名嘴赵忠祥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皇甫大卫、本所的名誉权纠纷案,因电视剧《末代皇妃》引发的历史学家王庆祥与著名编剧张永琛名誉权、著作权纠纷案,青年毛泽东特型演员王前妻与《知音》杂志社名誉权纠纷案等名人案,还是代理普通农民、居民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此次他行使“特别授权”,也是从有利于国家法律实施的观点出发的。

  其三,本案的正确处理,有利于历史人物的名誉和肖像权的法律保护,可有效制止他人对婉容进行肆意的侮辱、诽谤,制止他人对其隐私、肖像权的侵害。

  本报记者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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