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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调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主统筹

  本报讯 昨天下午,省劳动保障厅透露,我省决定对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年限,限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统

筹,并于当年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其提高调整标准为:福州33元,泉州31元,漳州28元,莆田26元,宁德28元,龙岩30元,三明29元,南平28元。

  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主统筹。(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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