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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艺术高考政策详解(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4:07 淄博新闻网

  《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昨日出台,200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停招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须安排在2006年2月8日至2006年3月5日期间内,省内院校2月8日开测专业,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填报志愿设三个批次,继续网上远程录取。

  1月9―10日报名两证不全不得参加专业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持县(市、区)以上教育

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持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学校介绍信、身份证;社会青年持街道(乡、镇)介绍信、在职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年龄不满16周岁的可用户口簿代替身份证。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省统一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办理《山东省2006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并加盖公章、塑封。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测试。

  省外院校在我省6市设点测试专业教育部亮黄牌院校限制招生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2006年我省继续在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临沂市统一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

  我省规定,凡要求在山东进行专业测试的院校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测试内容及测试时间由招生院校与有关市招生办公室商定,但须安排在2006年2月8日至2006年3月5日期间内。每个院校最多选择两个统设考点各进行一次专业测试。凡未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在山东境内进行的专业测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专业测试成绩。

  省外专科(高职)院校,承认本科院校和省内专科(高职)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原则上不安排省外专科(高职)院校来我省进行专业测试,个别无法和本科院校及省内专科(高职)院校对应的专业,必须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方可进行专业测试;教育部亮牌通报和往年有不良表现的院校,我省将限制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不得面向我省考生组织专业测试。

  省内院校2月8日开测专业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测试及评卷由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本科院校2月8日至3月5日,专科院校3月6日至3月15日。既招本科层次又招专科层次的院校,其专科层次的专业测试可随同本科层次的专业测试一并进行。

  本科按1:4、专科按1:5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评卷结束后,省内院校要将考生分专业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本科按1:4、专科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06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各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专业成绩和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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