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严打价格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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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4:07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张逢春)为保证全市人民平安祥和地欢度“两节”,市物价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稳定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通知》,要求两节期间有效防止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并重点打击借“两节”之机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 节日商品重点监测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 “两节”期间粮油肉蛋菜奶等节日食品,煤炭、液化气、成品油、药品、住房等重要商品,以及铁路、交通、旅游等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及时送报监控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密切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的价格变化,一旦出现较大范围、幅度上涨时,要按照《淄博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及时启动应对措施;必要时可按照法定程序,对涨价“龙头”品种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旅游景点不得乱收费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价格监管,防止有关单位借机乱涨价、乱收费。对铁路、民航客票销售代理人在国家政策规定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及公路运输企业随意提高客运票价、突破上浮幅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纠正;旅游景点要保持景点门票价格的基本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一律不得提高票价,严禁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 打击节日市场欺诈行为节日期间,各级物价部门将以食品、煤炭、医药、运输、重要景点,和其它冬令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加大对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力度。对借“两节”之机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此外,还将加强对乡镇集贸市场、个体经营网点价格行为的监督;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保证12358价格举报热线全天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