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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杀人凶手分获刑8至10年 死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4: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卢成汉 杨峰洲 特约记者 刘春斌)京山县19岁的潘某仅仅因为看了别人一眼,就遭对方3人砍杀致死。京山法院经过审理,分别判处3凶手8年、9年、10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属认为量刑畸轻,前日提出申诉。

  去年3月13日晚,张某、蒋某、何某3人在京山县新市镇某网吧上网出来,遇见在路边和朋友聊天的潘某。张某以潘某看了他们一眼为由,伙同何某、蒋某持刀追杀,对潘某一

顿狂砍后逃离现场,致潘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12月24日,京山县法院审理认为,3凶手由于犯罪时均未满18岁,依法应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潘某父母不服,前日正式向京山县法院提出申诉。他们认为,3凶手虽然犯罪时未满18岁,不能适用死刑,但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劣,该判决量刑畸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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