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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勤可持枪拦车盘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6:2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交总宣记者陈昊覃丹摄影向宁)公安部最新出台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将于今日正式开始实施。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全省公安交警将与全国同步执行《规范》。

  《规范》自12月中旬出台后,省交警总队向全省交警部门下达通知,要求各地将《规范》印发给每名交警,并对照《规范》的具体内容,对现行勤务组织、检查、考核等制度

进行修订,完善健全交警道路执勤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交警的执法工作。

  对于暂时还达不到《规范》中对装备、人员等要求的交警部门,省交警总队要求一定要有计划、有安排、在一定时期内逐步达到《规范》的相关要求。《规范》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必要时可配备枪支等武器和警械。”

  现场速递:昨日上午10时,交警一分局两名交警挎着79式微型冲锋枪将反光锥桶摆好,一辆白色捷达车急速驶来。“你好,请下车接受检查。”两交警分站驾驶室两侧,手持冲锋枪远距离对驾驶室喊话,司机下车后,一名交警将司机控制,另一名交警开始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不是被盗车后,交警将捷达车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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