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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低收入家庭租房可申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8:50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12月31日专电(吴梅、欧阳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宣布:从2006年元旦开始,天津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场自行选择租赁住房,然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租房补贴的保障方式。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符合条件家庭经认定的现住房没有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按照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天津市政府日前颁布了《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一是具有天津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含7.5平方米);四是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具体补贴标准是: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0元;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8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5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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