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公积金可强制划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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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4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张睿通讯员/严颖)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市在催缴和督缴住房公积金方面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6宗,为147名职工追回住房公积金31万元;并成功地对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4个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7万元。 据介绍,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打破了住房公积金的执法困局:如果单位被多次责令还是拒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只要工资和公积金数额能够核定下来,法院即可 直接从该单位账上划出欠缴的资金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上。公积金中心透露,接下来准备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还有30多宗。据统计,通过各种方式催缴和督缴,去年1-11月,共有225个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达635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