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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怪现象”见怪不怪最可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53 南方日报

  一周观点

  晏扬

  12月26日的《中国青年报》剪辑出十大“2005社会怪现象”。这些怪现象包括:在浙江台州打工的尤国英被送到火葬场时还没有死;湖北农民佘祥林,妻子出走带给他11年铁窗

;16岁的李洋,显赫落榜的高考状元;华油职工为了上岗,“奋勇”离婚;合肥58栋别墅无人认领……这些怪现象都曾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能称之为“怪现象”,说明这种现象的出人意料。但深入分析便会发现,这些现象虽然是突兀的,却并不是孤立的,一个怪现象的背后往往有着一个具有相当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做根底。比如,尤国英被送到火葬场时还没有死,它背后的一个普遍问题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而探究其本质,则是我国现行的公共医疗体制不合理、不健全;再比如,佘祥林因为妻子出走而蒙冤11年,反映的则是一些地方存在的刑讯逼供以致酿成冤假错案的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漠视公民权利的问题,以及司法体制中的一些漏洞;又比如,落榜的“高考状元”李洋,是无数因“高考移民”而落榜的考生的代表,从他身上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我国的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以及高考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某些不合理因素。

  怪现象因为其“怪”,因为其不可思议,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也有一些本来很怪,却因为见得多了、听得多了,从而使人见怪不怪的现象。比如矿难,人们已记不清2005年一共发生了多少起矿难的确切数字,甚至对接连不断的矿难新闻提不起多大的兴趣了;再比如民工讨薪,若是放在前两年,民工爬塔吊、上楼顶舍命讨薪一类的新闻往往会在社会上引起轰动,但放在今天,类似的事情一桩接一桩,几乎让人感到习以为常了,也就不再将之归于“怪现象”之列。再如,江河污染、吃喝打白条、买官卖官、抄袭作弊等,也越来越让人们的神经麻木,见怪不怪了———而这种变化,是令人担忧的。换句话说,某种不良社会现象被人们称作“怪现象”,还不是最可怕的,在我看来,最可怕的是某种不良现象已经让人感到见怪不怪、无动于衷了。

  我想知道,2005年的十大社会“怪现象”,其中有多少不会在今后重演?同时我也担心,又有多少会在不久以后演变成令人见怪不怪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能停留于对这些表面现象的痛斥,我们更有必要深入到现象的内部,探寻、分析其内在本质,找出问题的症结,寻求彻底破解之道。也只有从本质上解决了问题,才有可能避免类似怪现象的发生。

  年终之际,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不应该回避问题、淡化矛盾,更不能忘记那些丑陋的伤疤。我认为,这样的态度才是真正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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