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夫多妻法”惹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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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0:00 沈阳今报 |
马来西亚上周通过了一项关于穆斯林一夫多妻和离婚的《伊斯兰家庭法案修正案》,引起国内舆论哗然。 根据伊斯兰法,马来西亚穆斯林男子可以拥有四个妻子,而这一新的修正案将使他们在娶下一个妻子时,不用证明他们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以平等对待几个妻子。他们可以支配前任妻子的财产,而且在离婚后仍然可以拥有这些财产。其离婚后的赔偿和维持妻子生活 的义务也被减少。一位愤怒的女市民写道:“现在我知道了,如果我丈夫要另娶一个女人,他有权用我的财产来享受他的新生活!” 另一位市民则说:“这使男人们离婚更容易了,男人甚至通过发短信就可以离婚。”一些女权组织称,该法案实际上是收回了传统穆斯林妇女所拥有的权利,侵害了伊斯兰“平等公正的原则”。不过,该修正案在其他一些国家已经实行。(综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