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七项措施稳定节日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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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东莞讯(记者周春生通讯员罗德泉)日前,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管理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采取七项措施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管理。 一、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 二、公园门票及停车收费不得突破规定标准。 三、公路客运及市内区间客运票价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浮动,城巴公汽等票价不得上浮。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各停车场(点)收取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必须按《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加强对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监管。要求各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规定的政府指导价。 五、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加强价格监测。 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