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官员问责岂能“割发代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0: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彭联联

  最近,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因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事件备受关注,相关部门也对此作出了行政处罚,该院院长郝朝春目前已被免职。事发时,郝朝春同时也是市卫生局副局长,目前他却依然担任该职(《中国青年报》2005年12月31日)。

  看来,此前郝朝春的职务是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兼市立医院院长。按照目前我国政府官员兼职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经批准兼任职务的,均应按工资管理关系在主要任职机关领取工资、奖金及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一律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也就是说,按规定,郝兼任院长与否,都是享受相同的级别待遇,即使撤销了他的院长一职,他的级别待遇依然没变。

  由此,笔者想起了《三国演义》中的一个故事,曹操兵临南阳,因坐骑惊奔踏了禾苗,触犯了他自己规定的“践苗者斩”的禁令,便“割发权代首”,以儆效尤。

  本该斩首,却以头发代替脑袋,名曰惩罚,实则是一场骗人的把戏。而有关部门问责“眼球事件”,对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的郝朝春仅仅处以免去其院长一职的处罚,实际上也只是伤其“发肤”。调查表明,该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既然郝朝春是副局长兼任医院院长,市立医院应该是他作为卫生局副局长分管的下属单位。所以,这一事件的发生,不仅是他作为医院院长管理不善,同时也表明作为卫生局副局长的他领导不力、监管失职。对他的处罚,有关部门岂能避重就轻、就低不就高?!

  在“刑不上大夫”的时代,割据一方的曹操即使犯法,具有无可争辩的“豁免权”,他“割发代首”,无非是愚弄下属,以正军纪。当今是法治社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官员“割发代首”式的问责,既欺骗不了公众舆论,更无益于整肃官风、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