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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关边建边生产最高罚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1:0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关,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凡煤矿建设项目边建设、边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对该煤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我省将严格落实煤矿矿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否则,处以15万元罚款

;煤矿企业因投入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凡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对该煤矿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凡煤矿建设项目边建设、边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对该煤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供电部门违规停止供电或因故停电未及时告知煤矿,造成伤亡事故的,将给予县级供电部门主要负责人行政降级以上处分,并由供电部门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爆物品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火工品的发放工作,煤矿只能领用煤矿许用炸药和毫秒延迟雷管,违规发放火工品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人员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的,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作者:盛韦华 魏娟 方正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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