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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贵的“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6:47 人民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29日举行了2005年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国新办主任蔡武在发布会上说,2006年,在遇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国新办将努力做到迅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12月30日《新京报》《华商晨报》)。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可以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环境,为记者提供规范的新闻服务。新闻发言人直接沟通政府和媒体,并通过媒体沟通政府

和公众。这项制度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益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也反映出政府的开明与自信。

  目前已有国务院近70个部门和27个省区市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各地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建立,是改革政府政务制度的重要举措。这对于打造“阳光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正如舆论所言:新闻发言人制度实属一种“制度创新”,它是尊重公民知情权、民主监督权、公共事务参与权的表现,对于推进民主政治、以及建设“诚信政府”都具有极大意义。

  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公众十分关注,如果讳莫如深或者遮遮掩掩,往往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特别是在当今通信手段发达的情况下,还容易传播不实消息,引起人们的猜测和恐慌,滋生不必要的矛盾。而在第一时间通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就能使公众迅速知情,稳定了人心,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

  任何灾祸都是人们不希望看到的,但遮遮掩掩是于事无补的。公开实际上体现了一种自信,即政府对自身应付突发事件能力的自信。因为自信,才会有勇气公开事实,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当然,我们更希望这种做法能制度化。尊重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是政府的责任。

  从根本上说,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蕴涵着回应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也是实现社会利益均衡与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行为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必然会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

  有消息说,一部以《政务信息公开法》为名称的法律,已被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之中。一旦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法》,公民获得信息将再也不是被赐予,而是依法享有本来就属于他们的知情权利。信息不公开市民可依法起诉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权力的行使不能是任意、专断和暗箱操作。

  事实证明,只有通过规范的信息发布渠道,让民众经常听到来自政府的声音,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行政透明,从而推进政府工作的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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