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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清欠落后的县(区)负责人和建设单位代表表态——春节前偿还拖欠款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22: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清欠工作落后重点县(区)及建设单位督促工作会上,清欠落后的10个县(区)主要负责人和13个建设单位项目的法人代表在会上当场表态,春节前完成部分欠款或全部欠款。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的数据显示,我省建设领域拖欠的63亿工程款,清欠比例已达到94%,其中,政府拖欠的27亿工程款,清欠比

例已达到96.62%。从网上数据看,18个省辖市均已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了清欠目标的阶段性任务,但还有一些县(区)和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比较多。其中清欠落后的10个县(区)分别是鹿邑县、太康县、沈丘县、夏邑县、宁陵县、商丘市梁园区、封丘县、延津县、息县、平舆县;13个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分别是河南科技大学、汝阳杜康集团、新乡恒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安阳华豫实业公司、郑州上街热电厂、驻马店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漯河北徐集团、红宇机械厂、三门峡市园林局陕州风景区管理处、信阳市监狱、省公路工程局工程三处、安阳市农业银行、濮阳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督促工作会上,省清欠办对目前清欠工作落后的重点县(区)及建设单位提出督促,制定了明确的还款计划,要求23家欠款者根据情况,在春节前完成部分欠款或全部欠款,余款在2006年年底全部还完。对到期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县(区),省直有关部门将在立项审批、土地审批以及财政补助资金上进行限制。对问题突出的地区,省清欠办将作为案件移交省监察部门依纪进行查处。对建设单位,省有关部门将采取冻结全部资金账户、拍卖有形资产、停拨经费以及停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的工资等措施。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逃避债务、侵占他人财产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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