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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条例成历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7: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本报记者范萌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

  热点陈述:2005年,我国政府继续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从去年的8个迅速扩大到今年的28个,使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其他3个省份也将

农业税税率降至2%以下。上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实施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

  在报纸上看到农业税条例昨天起被废止的消息后,曾在基层地税所工作过20余年的张大伯兴奋地告诉记者:“这次农业税条例的废止,彻底解决了农业税征收的法律依据。没有了法律依据,农业税也就从此消失在老百姓的生活当中。”

  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在这场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改革中,我市农民已经尝到了甜头———早在2004年年初,我市就宣布免征农业税,政策直接惠及到100多万户农民。从以下一组对比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改革为农民带来的实惠:1998年至2000年,我市年平均征收农业税及其附加9965万元,人均负担为89元;2002年开始的税费改革,使全市农民人均负担下降到12元;而停征农业税后,我市农民的税费负担为零。

  事实上,停征农业税是大势所趋。市财税局农财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农业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千分之一,而征税成本却非常高。征税之前,要对农业税计税面积、税赋水平进行逐村逐户核实查对,还要做到让所有农户对各自的计税面积、金额和负担卡签字确认。在税费征收过程中,不仅要宣传发动、上门征缴,同时还要做好困难户的核查和税费减免、“钉子户”的说服教育等工作。“有时候,挨家挨户收上来的农业税还不及路费来的多。”他表示,停征农业税后,各乡镇财政通过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等方式,完全可以达到财政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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