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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与亲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03 东方网-劳动报

  不知为什么,关于房产方面的咨询近日开始增多。

  徐女士为了两兄弟的争房矛盾而来。她告诉记者,她父母原来租住的是别人家的私房,后来父母过世,由小兄弟维持原状,继续承租。知青子女返沪政策出台后,她另一个插队落户的大兄弟便提出,将儿子户口报到上海小兄弟处,口头约定不争房子,今后他儿子自己买房解决。可没想到的是,大兄弟儿子的房子买好之后,非但不将自己户口迁出,还称要

回来居住,大兄弟本人近日由于要退休了,竟也称要将外地户口迁来小兄弟处,于是兄弟之间反目,她夹在中间干着急。

  还有张先生,也是在同意将侄子户口报进之后起争议的。起先他看在兄弟的面上,做通妻子的工作,将侄子户口报进自己家。因为当时兄弟再三保证“不争房子”。可没想到,张先生单位后来分了新房,原本在外面借住的侄子竟起了“霸占”之念,趁张先生出差撬开房门搬入,不让张先生将老房子出租。还说当初的口头协议违背了他当事人的意愿,侵害了他的居住权利,属无效。张先生要找兄弟理论,而兄弟此时却不肯出面了,还说“儿大不由娘”,弄得张先生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

  吴家兄妹6人,大都在上海,只有老大去农村插队。老大婚后领养了一女孩,后又生了一个女儿。当知青子女返城政策出台后,吴家老大权衡再三,觉得不能有偏心,最终还是让领养的大女儿来了上海。当时吴家兄妹6人进行了协商,还签了协议。协议约定:大女儿的户口落在她小叔叔的私房处,实际居住在她姑姑家,以后不争房子,一旦出嫁就迁出户口。没想到,户口迁到上海后,大女儿却说协议无效,如果动迁她照样有份分房子,谁敢侵害她的权益就告谁。弄得大人们一时也没了主意。

  还有两起来访,也是兄弟姐妹为争房子弄得反目成仇。总之,这是一本理不清的账,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虽然房子和亲情孰轻孰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记者认为房子可以花钱买,而亲情是花再多钱也得不到的。如果住在一个没有亲朋好友来访的豪宅,人生又有多大意义呢?所以珍惜亲情,善待对方,彼此谦让,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应该是每个家庭成员都必须加以思考和珍视的。

  □记者马永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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