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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欠账6000亿 乡村财政入不敷出 新的农民“要土热” 三大难题考验后农业税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刚刚过去的2005年,在中国“三农”历史上将画上最为浓重的一笔———这一年的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实行了48年之久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生效。由此,中国将进入无农业税时代。

  事实上,到2005年,包括广东省在内,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有28个。但由于该条例是全国人大于1958年通过的,在法律上依然有效。因此,此次从法律上废止该条例,则

为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

  然而,以法的精神取消农业税,只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所迈出的第一步,虽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但政府要做的事情绝不只废止《农业税条例》,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条例》和1994年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文件,早已失去应有的意义,理应废除。不仅如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仍然是束缚农民增加收入和进入城市创业的最大障碍,而农村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目前仍没有破题……

  所有这些农村深层矛盾,绝非废除农业税能够彻底解决。而要解决这些后农业税时代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彻底解决城乡公共服务差距问题,在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全面的和谐社会,仍需做出更多的制度创新。

  策划/窦丰昌文/本报记者刘志华

  和广东省一样,江西省也在2004年取消了农业税。彭维高,江西省东乡县邓圩镇副镇长。在谈到取消农业税后对于乡镇的影响时,他说:“取消农业税后,有人担心农村税收干部的去向。其实,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以我们镇为例,3万多农业人口的农业税都是由镇的财税所征收的,而财税所的编制只有3人。而且,财税所征收的还有其他的工商税务。”

  “应该关注的是,取消农业税之后仍然存在的挂账问题,上面需要加紧解决。”彭说,“所谓的挂账问题是指农业税收的欠账问题。以我们镇为例,如果全镇的农业税都征收上来的话,应该有150万元左右,但实际上,每年只能征收70%~80%左右,剩下收不上的只有记账。”

  干部掏腰包垫税款如今担心难以收回

  到2005年,邓圩镇往年的农业税收欠账已经累计高达400多万元。而全国的这个数字则达6000亿元左右。“取消农业税后,这些往年的农业税欠账该如何处理,到目前为止,我们基层一级的官员还不知道上面的政策怎么样。”彭说,“这笔欠账,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但是,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将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当农民来镇里办事的时候,如果有欠账的话,就很难办成。

  彭还说,农村税费改革前,在预期欠款可以通过以后年度收入弥补解决的前提下,乡村集体或领导个人普遍采取借款予以垫付。但税费改革实施后,由于中央明确农村税费改革以前的农业税尾欠不追缴,造成部分群众心理不平衡,特别是一些以前积极履行国家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收的农民十分不满,认为老实人吃了亏;同时部分乡村干部也有意见,取消农业税意味着尾欠回收一时成为无源之水,一些垫付了农业税的乡村干部担心垫付的税款难以补偿,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

  没有农业税收返还乡村财政更加吃紧

  此外,彭还提到,农业税取消后,乡村两级收入将大大减少,经费开支严重不足,这对农村的民政事业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在收取农业税时,我们这个镇的民政拨款才只有10多万元,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镇里的孤寡、五保等人的支出,更不用说还有其他的救济安排等。”彭说,“而这10多万元,也是出自农业税收的返还部分。”

  对于这一问题,中央已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从2006年起,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和完善。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将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780亿元。

  但是,彭对此并不是很乐观。“由于中西部大多县乡都属于‘吃饭’财政,中央的转移支付多用于支付‘人头费’,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存在。”彭说。

  据记者了解,虽然湖南省2005年已经免征农业税,但在该省的个别地方,仍有一些乡镇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同时,免征农业税后,农民的教育收费等“搭车”收费也有增加。在河南,有的县市,农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必须交纳高达200多元的各种费用。农民进城务工,也被要求在家乡办理各种证件,交纳不菲的费用。这些费用一般都成为当地政府的预算外收入,用于弥补经费的不足。

  新“要土热”要求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采访中,基层的乡镇干部向记者反映,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仍然是束缚农民增加收入和进入城市创业的最大障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税取消后,种田收益比过去多了,一部分因各种原因未分到土地或因土地被集体廉价征收的农民纷纷要求田土再调整,从而掀起了新一轮的“要土热”;

  二是农业税取消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成为县乡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但两税征收管理目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至今还没有专门征管办法,不利于基层操作;

  三是信息化发放支农资金成本较高。设备添置、数据库的建立和人员培训等加重了县乡财政压力,农村金融机构站点较少,农民领取支农资金颇费周折。

  干部们建议说,中央应及时依法完善二轮延包,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罗必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农业税表明中央正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他同时表示,给农民一些看得见的实惠,让农民暂时增收,相对容易做到。但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竞争力,让农民持续增收,就必须实施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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