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四川彭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一起集体食物中毒索赔案——47名消费者联名感谢检察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0:08 检察日报

  2005年12月23日,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47名就餐中毒者的代表,专程给该院送来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扶弱暖人心”的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2005年8月,彭州市检察院在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中,了解到该市发生了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随即派员调查此事。检察官经过调查了解到:2005年5月,彭州市市民林华与张正明(均为化名)在某海鲜酒楼举办婚宴,当日赴婚宴的亲友

中相继有48人陆续出现了呕吐、腹泻、全身发冷等症状,后被送往彭州市中医院治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及时介入调查,最终查实众亲友的“病”是因酒楼提供的食物不洁引起的。

  由于涉及到公共卫生安全,该院及时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这家酒楼态度极为强硬,受害方多次与其磋商协调赔偿事宜未果。

  为维护公共食品卫生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调取了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材料、到市中医院调取了48名食物中毒人的就医病历档案等证据。2005年8月11日,该院书面建议林华等48名当事人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依法向彭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2005年10月10日,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彭州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诉讼中,被告酒楼主动到医院支付了48名中毒人员的医疗费2.48万元,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除1名中毒者主动撤诉外,其余47名食物中毒者与被告酒楼于2005年12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酒楼当庭给付47名食物中毒者各项赔偿费共计1.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37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